报关单项下第01项商品“保鲜包菜”申报数量13660千克,第02项商品“保鲜西兰花”申报数量3000千克。
经现场查验,报关单项下第01项商品“保鲜包菜”实际数量为5160千克,与申报不符。此外还有保鲜白萝卜未申报,数量为85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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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不实是进出口活动中典型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按照海关规范申报的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将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等数十项项目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根据上述申报,执行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征收税款、开展贸易统计等。
自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之后,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申报不实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构成违法竞合,择一重处。
本案例中的发货人应依法办理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申报手续,如实提供其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