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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农产品最新政策(农产品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0)

最近几周,济南锦泉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老板吕振国突然发现,到他养殖基地考察的酒店客户比之前多了好几倍。是啥原因?他自己也刚闹明白。原来这是5月1日刚刚实行的“营改增”新政带来的“连锁反应”。



农产品采购纳入抵扣,合作社生意火了


趁着历城区国税局做纳税人辅导,老吕赶紧了解政策。原来,以前餐饮业交营业税时,直接按营业额的5%交税。而5月1日起改交增值税后,对于饭店而言,增值税税率为6%,看似比之前多了一个百分点,但饭店的采购进项可以用来抵扣税款,只要能取得进项发票,税负一般都会下降。


按照相关政策,由于蔬菜肉蛋等农产品属于免税产品,饭店如果从批发市场进货,取得的发票无法抵扣税款。但是如果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进货,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销售发票或者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方式进行抵扣。


“从我们这种农业合作社直接进货,价格一般比批发市场低,发票还能抵扣税款,饭店算过这笔账,更改进货渠道,转而到我们这里来进货了。”老吕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饭店急改进货渠道,一个月减税三万多


在济南另一个农业大区长清,饭店因为营改增更改进货渠道的也不少。济南市园博园假日酒店财务主管宋阳告诉记者:“我们以前日常采购的蔬菜、肉、蛋、奶等原材料多从商贩等流通环节取得,他们开具的免税发票不能抵扣,这样与交营业税时税率5%相比,税负会增加。”


后来,在济南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酒店转变了原有的进货模式,从农业合作社进货。宋阳说:“5月份我公司实现收入159万元,通过转变原材料采购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5万元,将少交3.5万元的税款,这样算来营改增以后税负下降了1.2%。”适应市场变化,合作社筹划“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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