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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国地税合并后对纳税人的影响有)


国地税合并实质是中央和地方分成改革


推进国税地税“合二为一”,对于中国的税制改革有怎样的意义?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会有怎样的影响?87万税务人员如何安置?下一步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出台配套措施?


就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


中国新闻周刊:按照目前的计划,下一步将在市县一级合并,这中间是否会有阻力?


刘剑文:我觉得阻力不会太大,因为要是都由中央财政负责的话,原来的地税局应该会挺高兴的。毕竟各个地方的经济状况不一样,欠发达地区有些时候可能工资发放都存在困难,但合并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至于在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合并后,地方对企业的权力肯定会受到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扩大了,能够消除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强化税收征缴能力,以及实现税收和非税收入的一体化征管,从长远来讲,国地税合并,有利于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税制。


实际上,过去的地税系统征收率是过低的,表面上是造成了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脱节,实质上是对税法的权威性产生冲击。一旦树立税法的权威,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就无法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对纳税情况也能有准确的预期,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的税负或许会有增加。但是中央也在考虑解决措施,特别是增值税税率简化,法定税率下降,能够对冲实际税率上升的一个负面影响。


中国新闻周刊:实际上,早在2015年12月,就提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当时似乎也没有明确要合并,为何到现在才进行机构合并?


刘剑文:在中共中央国务院56号文件《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里,当时强调的一个问题是要建立高效的征管体制,要让群众有获得感,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在过去20多年,在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过程中,尽管我们要充分肯定所取得的历史功绩,但还要用一个历史的眼光看过去的分税制改革,特别是国地税分设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中国从1994年以后,GDP增长速度很快,财政收入、税收收入也取得大幅度增长,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明显的增加。所以,在这20多年里,老百姓的获得感还是很明显的。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国地税分设以后,给纳税人带来很多的麻烦。比如说在进行税务申报登记的时候,既要向国税局申报,也向地税局申报,既要向国税登记,也要向地税局登记,占用了纳税人大量的成本费用和时间精力。而一个纳税人违规了,国税查一遍,地税再查一遍。


因此,合并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让纳税人有获得感和安全感。如何能够更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因为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里面,都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我想这些问题可能都是我们需要去考虑的。


中国新闻周刊:国地税合并之后,企业税负是会增加还是会减少?


刘剑文:我认为,对企业纳税人的影响,主要在于减少纳税人的成本。这个成本不是税收成本,而是费用成本。以前企业进行任何一项涉税业务,都要准备两套材料,造成很大浪费。除了费用成本外,还有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我认为,这是影响很大的一件事情。


至于其他方面,比如有些地方通过税收优惠招商引资,合并之后,可能就没有这些优惠了。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中央税的税收减免权属于国务院决定的。地方税的税收减免权由省级政府来决定的。除此之外的一些税收优惠,可能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必须要清理的,不能说因为国地税合并就对企业税负造成影响。但合并之后,对于税制的统一是有帮助的。


此外,从法律上来讲,应该依法纳税,如果说因为以前有税收漏洞,企业纳税人该缴的税没缴,那么就涉及违法问题。不能因为合并以后严格征管了,依法征管了,就说企业税负就增加了,因为这是本来就是企业依法该缴的。


而且下一步,可能国家还会不断减税让利,出台一些改革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前不久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也会有一些让利。


刘剑文:国地税合并以后,地方没有主体税种,税收减少了,地方的收入肯定会大幅度的减少,财力越来越集中在中央。而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实现机构运转,如果财政资金不足,可能就不得不通过发地方债等方式来解决。


但是这个影响,我想至少可以通过两个方式弥补:一是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将地方的一些事权上移给中央。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减少地方的财政压力,目的都是减少地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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