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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取缔公告,“企业税务总监交流平台”(又称“ETDA”)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1〕89号)。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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