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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抵减75政策的实施时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文件)


近日,东莞市科技局发布我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对于企业在汇算清缴期每年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今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优惠继续加大,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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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时间安排计划


参与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需采用2020年度数据填报《信息表》及上传相关附件,成功入库后获取“2021 6位行政区划代码 1位成立年份标识 1位直接确认标识 6位系统顺序号”的登记编号,有效期一年。本次注册登记及自主评价时间安排如下:


(一)注册登记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常年受理企业注册个人信息账号。


(二)填报自评


2021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2—10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市评价工作机构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由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


请企业在上述批次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完成填报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更新,从而获得新年度“登记编号”。


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文字:唐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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