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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一般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问:深化增值税改革后,有部分纳税人没有实现减税,请问将如何帮助这些纳税人适应改革新政?


答: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以来,我省98%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了减税,所有行业均实现减税,目前仅有2%的纳税人改革后税负保持持平或者上升,全省大约有19000户。由于增值税一般计算方式的特点,纳税人税负出现上升的原因比较复杂,有企业进项和销项产生时间不一致导致的临时性增税,有企业自身管理原因产生的增税,也有政策性、制度性因素导致的增税。


为扩大减税的正效应,减少增税的负效应,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7月开始,我们对这些改革后累计出现增税的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税负调查和政策辅导,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逐户分析增税的原因。通过对纳税人申报数据、发票数据等进行案头分析,开展入户调研等方式,逐户分析企业税负上升的原因。


二是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辅导。通过辅导纳税人正确开票和申报、及时适用配套政策、足额取得进项发票等,把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税负上升的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降下来。


三是做好税负问题的解释工作。特别是对因进销项产生时间不同步导致临时增税的纳税人,为他们讲深讲透增值税的原理,消除误解,增强发展信心。


四是对确属政策性、制度性因素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答: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非常明显。上半年,全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达94.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数。今年以来,一方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另一方面加大了优惠力度,由于新政实施,上半年新增减免税额49.5亿元。同时呈现出几个特点:


一是覆盖面广。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放宽后,我省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已占到95%。


二是指向性强。小微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上半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全部户数的98%。


三是受益度大。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半年户均减免所得税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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