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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财政局会计科(金华市财政局会计处)


新《会计法》的修改,对会计行业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出的新的管理要求。各地都在不断积极尝试、探索合理有效的会计执业监管路径。而且浙江义乌市财政局,义乌市国家税务局 ,义乌市地方税务局 联合推出的《义乌市会计执业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就是一个值得推广的举措。


一、适用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账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任用的会计执业人员、代理记账执业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制定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违法违规记分标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代理记账机构的记分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会违法行为;国税、地税部门在日常征管和税务稽查中实施会计人员的记分管理,组织相关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具体内容

1、对会计人员的违规记分



2、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违法违规记分



四、违规的处罚


具体说,就是对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建立了一套系统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会计执业行为。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今后的违规行为会像驾照扣分一样,不同的违规行为会处以不同的分值,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由于这个《会计执业记分管理办法》是和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发布,这也意味着,今后会计人员的信用系统建设可能会和国税、地税联网共享。这样对今后的会计执业的规范性,有很大的震慑。


为了保证计分的公正性。记分采用电脑自动记分和人工记分两种。电脑记分根据电脑数据自动采集,手工记分必须有两个人以上签名,做好谈话笔录、收集有关证据,经记分单位负责人签名同意后在《义乌市会计应用管理系统》记入。记分一经确认,即通过信息化短信平台,自动发送到当事人员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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