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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农商银行开户行地址(余庆县工商银行开户行名称)

司法拍卖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9月24日10时起至2016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余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2/01,户名:余庆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谢伯发所有的位于余庆县白泥镇香港路(商贸楼)的住房一套、被执行人田洪逸、易祖华共有的位于余庆县白泥镇中华中路时代花园8-5号的住房一套分别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①:现登记在被执行人谢伯发(又名谢剑林)名下,位于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香港路(商贸楼),用途为成套住宅,证载建筑面积95.2平方,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7层,为步梯楼,拍卖标的位于第4层,房号为3-B,评估价值为264200元。







标的物②:被执行人田洪逸、易祖华共有的位于贵州省余庆县白泥镇中华中路时代花园8-5号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证载建筑面积141.21平方,套内面积116.46平方,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20层,为电梯楼,拍卖标的位于第8层,房号为8-5,评估价值为376466元。






二、拍卖时间和方式


2016年9月24日10时起至2016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余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2/01,户名:余庆县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标的物①的起拍价:2642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报名须交纳保证金:30000元;标的物②的起拍价:376466元,增价幅度:1000元,报名须交纳保证金:40000元。每宗标的均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才能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余庆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余庆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自2016年8月24日9时起至2016年9月23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10点。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6年9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庆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庆县支行,账号:3420010400043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咨询银行。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详情见余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2/01,户名:余庆县人民法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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