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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开户办公会议纪要(关于银行开户的会议纪要)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充分维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跨区域执行司法成本,今天(10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与上海银行等9家银行就定点集中办理冻结、扣划等协助执行业务共同签署协作纪要。签约仪式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赵海主持。上海银保监局巡视员李虎,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立,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联合党支部书记马强出席签约仪式。




▲图为协作纪要


据悉,自2010年起,上海高院就与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商议,在全国率先依法试行上线“点对点”网络查询银行存款。“点对点”工作提升了执行效率,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吸收上升为司法解释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与各商业银行总行等联网,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查控,在全国推广并形成“总对总”机制模式。该举措实施中,有时受银行系统数据归集更新等影响,网络查控系统会有未能及时全面反馈信息等情况,作为“总对总”的补充,仍需执行人员进行线下查控。




传统的线下冻结、扣划业务需要法院执行人员至相关银行开户网点柜面办理,既耗时费力,又不能及时维护当事人利益,经磋商,在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邮储银行上海分行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9家银行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高院与9家银行达成了定点集中办理冻结、扣划等协助执行业务协作纪要。




据了解,从2019年11月1日起,上海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包括终局执行、财产保全执行和先予执行)只需至各自辖区上述银行的定点网点,就可办理该行在本市范围的冻结(含冻结与解冻)、扣划业务。定点冻扣支持对公、对私业务,覆盖银行存款类账户(定期、活期)的冻结与扣划,待条件成熟后还将扩大至非存款类如金融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国债产品等的冻结与扣划。此外,定点冻扣不影响传统模式下法院直接至开户网点办理相关冻扣业务。




林立表示:“协作纪要的签订,标志着上海法院与银行间的执行联动合作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我们期待联动的各方不断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将定点集中办理冻结、扣划的机制落地落实,并不断扩大参与定点冻扣的银行范围和拓展定点冻扣的内容,持续完善和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共同营造上海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文:郭燕 图: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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