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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合作社工商注册(湖南公司注册)

到2025年末,湖南市场主体力争达到800万户。其中,企业220万户,个体工商户56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万户。近日,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省市场主体力争达到800万户


《意见》明确四大发展目标,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


其中提到,到2025年末,全省市场主体力争达到800万户,包括企业220万户,个体工商户56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万户。


到2025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0.66万户、0.41万户、0.8万户、1.6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突破2.5万户、1.4万户、1.3万户、1.1万户。


到2025年末,培育3家世界500强、10家中国500强、10家中国民营500强、23家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发展上市公司200家,千亿级企业达到8家左右,国家级、省级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500家、200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50个,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5万家。


政策精扶企业,解决“多头跑、反复跑”


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意见》指出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招大引强,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推进宁电入湘、荆门—长沙特高压交流等重点工程建设,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


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意见》规划,要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四零”(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审批时间。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


此外,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简易注销制度,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


以市场主体为中心,重点培养,做大做强


《意见》强调,要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例如,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计划,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动态调整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建立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上市后备资源辅导和支持。


要盯紧“三个高地”建设,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大力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围绕“3 3 2”重点领域,推进产业链群建设。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鼓励企业做专做精,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嵌入产业链群配套体系,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


同时,建立“科企—高企—小巨人—上市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产业领军企业“头雁领航”工程。加强“大院大所大企”合作,加快“三区两山两中心”建设,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岳麓山实验室、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


此外,还要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实施“千社”工程,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指出,要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野蛮生长、无序扩张。发挥“互联网 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


最后,《意见》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举措,并认真抓好落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贯彻实施,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兑现各项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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