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因办理的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已进入专项审计阶段。为了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现公告通知所有还未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其他能证明集资关系的证明材料,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到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案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公地址:肃州区盘旋中路 36 号经侦大队接报案大厅
办案民警:张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0937-5927122
特此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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