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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武汉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48户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含以上)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含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进行清理(名单详见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wuhan.gov.cn/zwgk_65/jggg/tzgg/202111/t20211115_1834798.shtml)清理方式包括:补报年度报告、办理住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具体如下:

1.仍在登记住所经营的企业,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自行补报年报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不在登记住所经营的企业,继续经营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自行补报年报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按要求办理住所变更;不继续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请武汉宏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48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上述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仍不办理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7-85333561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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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晴晴

排版 | 黎美丽

漫画 | 孙小碗

供稿 | 企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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