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开展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市直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为青年人才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租房境,按照《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好吗)位于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鹤大街和松江路交叉口融广春天小区9号楼,183套,单套面积60㎡左右。配备家具家电,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8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在市属国有企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的,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承租市直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松江路鹤壁市区内(包括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大连报需提交资料
1. 《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附件1);2. 《信用承诺书》(附件2);
3.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好吗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市属国有松江路企业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
5.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
其中,第1至4项为必备材料。
四、租金标准
租金每月7元/㎡。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初审(2022年3月10日—3月25日)
申请人如实填写《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智慧鹤壁538房间,电话:3338192,3316799)。
(二)复核审批(2022年3月26日—4月6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召集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审批意见。
(三)公示(2022年4月7日—4月13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由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大连5个工作日。
(四)抽签选房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抽签选房,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选房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向中签者单位发放入住通知。
(五)入住。
凭入住通知,市房产所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及相关费用后,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的,取消承租资格,5年内不再受理其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六、注意事租房项
市青年人才公寓目前分为一期(融广春天)和二期(盛弘朗庭),本次申报的为一期房源,请申报人员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期申报成功的后期不再调换房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