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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2020年调整后的超额累进税率)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


目前,我国实行七档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为45%,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相关国家相比处于高位。

7级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2020年优惠政策落地,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税率紧缺人才将得到补贴,且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出政策,即7级高端人才和紧俏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为15%,对境内外人才都有效;2022年初,广东省深圳市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将10亿元专项补贴以税收累进返还的形式发放税率给当地特定人才,补贴后的个超额人所得税2020年,基本等效于25%的个税税率封顶。


张连起表示,实践证明,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对于吸引高精尖缺人才具有牵引作用,有效降低关键行业的个人所得调整税负,将大大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累进,而优化人才激励、培养政策则是提升企业持续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保障。 因此,张连起提出了三条建议,第一,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基础上,下调调整边际税率,将最高个税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第二,在未后的修法之前,在国家科技关键核心领域针对专家累进税型创新型人才,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25%,制定具体认证办法,后的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第三,鼓励有条件地区采用创新人才奖税收返还的模式。深圳的探索实践,具有参照借鉴的意义,深圳做法一方面体现收入高、纳税高的人群对于一个城市科技竞争超额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又实事求是地针对当下国际竞争累进税环境和人才(人力资本)流动机制,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对境外专家、海南对境内外专家的政策优惠经验,通过奖励式政策优惠,减轻专家型人才和高新科技企业的现实税负压力。只要运用足够的信息条件把握好高科技企业申请员工纳税返还的门槛,这一政策在落地执行层面就具备了更大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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