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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事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37号/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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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


(二)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此前已发生未处企业所得税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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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税收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事项有关规定,按企业所得税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事项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优惠政策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税收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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