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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年审海关信息(营业执照年审海关信息怎么填)

温馨提示:


2020年度海关年报需在6月30日前报送,请还未报送海关年报的企业及时报送。


海关年报详解:


内容摘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填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之规定,自2017年起,海关管理企年审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怎么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针对近年来企业在年报报送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海关在“单一窗口”开通“年报补报”功能,以应对异常情况年审。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年报的填报。


本文主要分两部分:


一、年报范围及一般流程。


二、异常情况及处置方式。


第一部分


问:具体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答:2020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海关管理企业。


问:企业年报报送的时间是什么?


答:企业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问:年报报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二、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图示以浙江为例)



三、首次开展年报的企业,需先申请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方可登录。



四、企业登录后,从左侧“企业年报”或“海关管理企业年报”进入,按照需所填内容依次填入,填报完成后,进入公示。具体的操作可以参考页面上方的填录指导。




五、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看年报状态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


1.建议企业尽早报送年报,避免临近截止期限企业集中报送造成系统拥堵,影响年报按时报送。


2.年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3.如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可能是上一年度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认,以免校验不通过。


4.如发现提交公示的年报信息有误,须在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息)进行修改。


第二部分


问:海关新推出的“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主要用以处理哪些异常情况?


答:年报补报功能主要针对两种异常情形,


(一)2020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在“国家信用信息公营业执照示系统”“多报合一”功能中无“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


(二)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多报合一”功能正常报送年报,但7月1日“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显示“未报送”的。


此外,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在7月1日以后可以通过信息该途径进行补报。


问:如何使用“单一窗口”的补报功能?


答:一、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选择“标准版应用”下的“企业资质”-“关企合作平台”。



二、在“关企合作平台海关”左侧菜单栏选择“年报补录”,按照怎么提示录入即可。



问:在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应该怎么处置?


答:企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年报相关的问题可以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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