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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丢了(我要放丢了)

今天的故事来自大喜。


和以往的惯例一样,为了叙述方便,第一人称记录。人名不要自行代入哦~

大喜交了一个集颜值才华于一身的男朋友,可谓优秀。


然而大喜最近却开始担心眼前这个说爱自己的男人,终有一天会变心。


她说:因为自己的患得患失,我差点丢了爱人,也丢了自己。


大喜活了二十多年,从来就没交到过什么好运。不是她不够努力,也许是她不够特别。


和这世界上很多人一样,大喜没有特别出众的外貌、才华和家境,啥也拼不了,只能收获一枚叫“普通”的标签。


所以当程千里对她说“我觉得你很特别”的时候,大喜突然听到了类似礼堂钟声发出的那种“咚咚咚”的声响。


大喜扭头四顾,发现周围只有一堆聊天吃饭的人,这餐馆哪来什么大钟?


“大喜,我喜欢你。”


大喜听了,再次回过头,看向那个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此时此刻,那人面带微笑,脸颊微红,甚是好看。


大喜何尝不喜欢程千里,只是她没想到,程千里喜欢的人,是自己。


喜欢的人喜欢自己,欢天喜地,然而大喜却像怀揣了个深水炸弹,又愁又慌。


“大喜,怎么谈个恋爱愁成这样?那货难道威胁你性命了?”好友彭吉吉边往嘴里吧唧吧唧塞零食,边冲着在镜前来回踱步的大喜问道。


“根据我调查所发现,程千里喜欢成熟、性感型女人,”大喜盯着镜中的自己,将衣服领子往胸口处拉了拉,目光掺杂着焦虑,“然而我这胸……不够争气啊!”


男人是视觉系生物,然而大喜的女性魅力并不突出。曲线不够,打扮来凑,为了让两人站一起的时候看起来显得不那么违和,大喜开启了大改造模式。初见成效后,大喜看着镜中的自己,终于自信地笑了笑。


大喜是一家网店的售后客服,程千里是高级运营,大喜除了键盘打得飞快,满腔段子,似乎再无别的特长,而程千里除了工作相当出色,还精通英文和法文,人缘也相当广泛。


“以后不干运营的话,我就开家小小的补习社,专教孩子英语,如果有需要的话,我还能教他们法语。”


“以后不干客服的话,我要做什么呢?嗯……暂时还没想那么久远的事情……”大喜越说声音越小,糟糕,完全没有梦想的我,会不会就此被嫌弃了?


“那就慢慢来,不急。”程千里宠溺地摸摸大喜的头,手顺着她的脸滑下来,然后伸出拇指在大喜嘴唇上抹了一把。


“口红不用涂太深的颜色,适合自己的就好。”


“喂……要花了要花了!”大喜慌乱地推开程千里的手。


“哈哈哈哈!”


关于程千里和大喜是如何认识的,在这里不作细说,重点是,面对如此优秀的程千里,大喜觉得有危机感。


如果眼前出现一座山,程千里就是爬到半山腰的那个,而大喜还在山脚下努力上爬。虽说两人相处得很舒服,但大喜心里有道坎依旧过不去。这个社会优秀的女人数不胜数,她必须比以往花更多的努力,才能赶上对方。


这大概和她的成长环境有关。小时候,在家里不论做什么,大喜总被家人指责慢半拍,好的抓不到,要么总捡别人挑剩的,要么啥也捡不到。为此大喜努力去改变自己,只是,性格这种东西,不是说变就能变。


在程千里之前,大喜谈过一个男友。同事,经常工作交接,一来二去地聊,聊出了感情。一天前男友揉着大喜的发丝说,大喜,要不你换个发型,学下化妆?


大喜不解:“为啥?”


前男友:“说不放定很好看呢?哪个男人不喜欢自己女人每天充满惊喜。”


于是大喜去烫了个发。烫发需要打理,大喜觉得麻烦,丢了但前男友说:恩,好我要看。频繁的化妆伤皮肤,但前男友说:还是化妆吧,我喜欢你化妆的样子。


为了讨好前男友,大喜一直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想起老妈常灌输的那句话:做个讨人喜欢的人,总比做个特立独行的人好。


却没有认识到,做个讨人喜欢的人,注定要多受委屈。


所以,当前男友对大喜挥挥手,就像挥走衣服上放的灰尘那样说“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又累又压抑”时,大喜除了委屈,还觉得迷茫。


她觉得,这恋爱,好像谈着谈着,把自己也给弄丢了。


大喜问程千里:“你喜欢我什么啊?”


程千里一把抱住大喜:“你我要哪里我都喜欢啊。”


大喜有个男性朋友和程千里是一个公司的,男性朋友特喜欢大喜做的菜,经常求她做菜给自己吃。


一次偶然的机会,男性朋友端着大喜做的糖醋排骨去公司给几个要好的同事试吃,程千里也在内。程千里边嚼边说,谁娶了你那朋友,谁就有丢了口福了啊。


后来当程千里得知做糖醋排骨的人就是大喜时,他心想,这女孩好像一颗珍珠,乍一看虽朴素,实则惊喜满满。


伟大的人有伟大的志向,渺小的人也有渺小的坚守。大喜的坚守之一,就是包里永远装着一副不锈钢筷子和汤匙。


一次两人和程千里的朋友们去旅游,出发前大家在一小吃店解决早餐,大家熟练地掰开一次性筷子,刮刮吹吹,然后开吃,而大喜默默从包里掏出一副不锈钢筷子。


感受到周围异样的目光,大喜尴尬地笑笑:额……从小到大的习惯,环保环保,嘿嘿。


程千里哈哈大笑,抓起大喜的手啵唧了一下。


“那我以后也这样做。”


男人长得帅,大把异性追,程千里也不例外。


好友彭吉吉边吧唧吧唧往嘴里塞零食,边给她传授真理:这男人的心就像刚出生的小娃娃,阴晴不定,说变就变,得好好栓在你裤头上才行。


在大喜之前,程千里谈过两任女友,据说长得都比大喜好看。但是程千里说,以前觉得样貌重要,遇到你之后,觉得你最重要。


真会说话啊,大喜竟一时无法反驳,但每次看到那些有意无意撩程千里的女人,她都危机满满。


为了看住程千里,大喜开始一天24小时看着他,手机每天要检查,衣服口袋要翻翻,女性好友要备注,可疑对象要查清,就连对方上个厕所,她都要把耳朵贴在门上。


程千里忍不住吐槽:“我拉屎的声音你也不能错过么?”


大喜:“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没准哪个女孩就喜欢在你拉屎的时候撩你呢。”


程千里翻白眼:“我有你一个就够了,还撩什么其他人?”


大喜:“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程千里没眼看:“你们女人,就是看毒鸡汤看太多!”


末了,程千里平息了下心中的怨气,试图和大喜讲道理:“大喜,我觉得,你把太多注意力放到我身上了,你自己该有自己的社交。”


大喜听了,彻底怒了:“你是不是嫌我烦?你嫌我,就直说!”


正如每一个在爱情里患得患失的女人,大喜怕程千里哪天突然就变心了,实在是怕。


爱一个人本就不易,掏了心,付了情,把整个人揉碎了,嵌入那人的身体。


经营一段感情更不易,大喜今年27,实在不想再花精力在一个别的什么人身上了。


她开始怪自己的家庭,怪环绕自己而成长的环境,把自己变成那样的人。活得太为别人,太无私,太将就,忽略自己感受,变得不再是自己。别人也许因自己一时开心,却转眼就抛弃了,遗忘了,到头来,自己成了别人世界里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无名无姓。


是谁说过,付出就一定有回报。那只是理想状态。


现实是,付出不一定有回报,要时刻记得给自己把血满上。


大喜觉得程千里不够爱自己,程千里觉得大喜太过关注自己而忘了爱自己,两人互不理解的冷战期间,大喜彻夜难眠的日子里,开始将所有精力投放到工作中。


虽说大喜的职位只是售后客服,但公司每次搞营销活动,员工们都可以提idea。又到一年一度的西方情人节,大喜将失眠的那些时间挤在一起,全部拿来思考活动方案。


结果活动前两天,策划经理一拍桌子,说,这谁想的,好有意思啊!把人叫来!


活动方案,最终敲定用大喜的,还奖励了一笔奖金。办公室掌声四起,做前台的彭吉吉用手肘撞击了下大喜的腰,说:“大喜,看不出来,有两把刷子啊,今晚请我吃饭。”


大喜感觉热血沸腾,好像有个冒火的光环圈在自己头顶。


努力的感觉真好啊,被上司认可的感觉真棒啊,爱自己,真好啊!


就在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大喜掏出一看,这是今早第9次程千里给自己打来的电话。这货,为了爱情连工作也不好好干吗?


哼,老娘很忙的,没那么多时间听你道歉。这么想着,大喜眼睛一闭,滑动了关机键。


“那你们情人节怎么过的?最后和好了吧?”我问大喜。


大喜说:“事实上,情人节那天,我和别的男人一起吃饭了。”


“不过,纯属巧合。男同事的女友有事还在老家没回来,我和程千里一直僵着没和好,下班后我俩就去吃了个快餐。”大喜解释道,“饭后同事送我回楼下,结果那货见着我俩,兴冲冲走过来了,手里还抱着盒巧克力。”


“那货大概误会了什么,一副盯着仇人的架势看着我同事,还淘了个钻戒出来,对我同事说:‘你是她什么人?我俩马上就要结婚了的’。”


“天哪,你的程千里,有点可爱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现在啊,我是程太太啦。”大喜按捺不住开心地说,“现在,我不在涂深色口红,也不再穿低领衣服了,他说,他喜欢我,并不是因为这些,也无需通过改变自己,来拴住别人。”


“他说,他喜欢我,正因为我是我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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