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 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 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情况2 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 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 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3.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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