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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照号码(营业执照编号怎么查询)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符编号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 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证照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证照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企业法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怎么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法人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号码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企业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营业执照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华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查询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法人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8元/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号),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02万元变更为7,602.6667万元,总股本由5,702万股变更为7,602.6667万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不变,因新增并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怎么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营业执照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一楼展厅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其他说明


(1) 上述提案中,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3、 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证券事务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海珍、褚国妹


联系电话:0571-87356421


传 真:0571-28000066-8832


电子邮箱:hskj@zjwhyis.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证券事务部


5、 其他事项企业:


(1)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 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会议当天请在进入公司前,提前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及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安排。现场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18”,投票简称为“华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附件: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号码:2022-00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忠灿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8,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编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查询《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秀君、独立董事企业法张红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俞永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定于2022年4月6日14:30在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华是科技园A座一楼展厅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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