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15%,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抵减15业纳税人如何计算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减抵10扣进项税额的15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服务计提加计抵政策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政策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服务额转出当期加计,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其他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5其他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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