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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广东大湾区高管个税优惠解读)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解读圳市税务局: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湾区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东大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优惠政策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湾区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大湾区、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东大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广东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高管年12月31日优惠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解读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个税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大湾区19年优惠政策1月1日起高管废优惠止。


财政部 税广东务总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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