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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年检网址(辽宁省工商年检公示系统网址)


温州市市公示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系统送公示2年检021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1年度报告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二、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工商构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浙江省6月30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各类报送主体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年检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辽宁省xt.gov.cn点击“导航”至“浙江”)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报,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经登记机关同意。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也可以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或通过“浙工商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报、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系统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浙江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辽宁省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同时提交其他电子材网址料。经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代表机构需要贴花的,可持登记证、代表证到登记机关办理贴花。代表机构年报信息不向社会公示。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代表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


六、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方式


七、法人数字证书申领方式


法人数字证书申领使用等事宜可以拨打数字证书服务热线(4008884636)咨询。


八、其他事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九、瓯江口年报咨询电话


部门咨询电话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瓯江口分局:0577-88078759


温州市市网址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2022年1月6日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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