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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工商年检服务(上海市工商年检网上申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年检。


《公司章程》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5289 公司简称:罗曼股份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凯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6,500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02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5: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929,889.9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必备条件之一。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股东长远利益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的年检议案》;


公司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经济效益等指标,结合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2020年度薪酬合计人民币414.1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3名监事回避表决,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5156号《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929,889.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666,562.19元,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6,535,069.13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尚有项目存在投资需求,预计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持续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的拓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工商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服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网上申报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股东长远利益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担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上海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7)上会2019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10亿元。


(8)2019年,上会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家,收费金额0.39亿元,客户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杨浦区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76.6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所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服务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扬


张扬,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优秀人才、合伙人。200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主要从事上市公司、IPO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19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磊


耿磊,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执行事务合伙人。1993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27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


韩赟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主要从事上市公司、IPO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25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8家。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其主要负责人、本项目相关负责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7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对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将在参照2020年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履职情况并给予肯定,认为该事务所能遵守相关规定,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从会计专业角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多年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可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续聘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上海市投资者的投票上海市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9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由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 登记地点: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工商)、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G楼


电话:021-65150619


传真:021-65623777


邮箱:shlm@shluoman.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网上申报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中的景观照明行业,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整体规划和深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远程集控管理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城市景观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照明行业的最高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双甲资质,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优秀专家工作站、2019上海百强成长企业50强、2019和2020上海民营服务业企业100强、中国照明学会照明系统建设运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和上海市首届城市景观灯光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公司实施的项目曾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照照明奖、中国室外照明“夜光杯”工程创新奖、照明科技奖、白玉兰照明奖、行业发展贡献奖、上海市LED照明技术与景观工程评选大赛创意奖等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奖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归属于建筑业(分类代码:E)中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景观照明行业。


半导体LED光源照明因其节能和便于智能管理的优势,已经成为了景观照明行业的主力产品,且早在2014年,LED光源在景观照明行业渗透率已经超过90%1,并逐年提高。LED照明产品用于景观照明行业的规模间接反映了景观照明行业的市场规模。根据不同研究机构数据统计,公司所处景观照明行业市场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根据CSA、GLII和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研究报告,2017-2019年度,景观照明工程行业的增幅分别为38.04%/21.43%/37.59%、26.08%/14.71%/17.54%和10.03%/23.08%/16.99%,景观照明工程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9年景观照明规模达到1,1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占半导体照明应用市场的17.34%。在“城镇化”、“夜游经济”、“大型活动事件”和“智慧社会”等因素的推动下,未来景观照明产业仍杨浦区将保持增长势头,发达地区发展前景广阔。


景观照明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末,行业内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有1,741家,拥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有158家;同时拥有“双甲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合称)企业共有133家。行业集中度整体较低,竞争较为激烈。目前国内规模较大、技术较领先的景观照明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及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区域市场特性明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跟市场需求变化,继续精耕细作传统优势市场,新设宝山和浙江分公司进一步拓展区域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核心技术团队稳定。2020年度公司新增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6项,公司上海参与设计及施工的黄浦区滨江景观照明更新改造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荣获第37届IALD国际照明设计大奖,实施的多个项目荣获中照照明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653,195.43元,同比下降1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9,889.94元,同比下降25.69%;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37,921,281.58元,相比去年期末增加了 18.2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同时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了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铨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的薪酬情况


1、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8万元(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经核算,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税前报酬如下:


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以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何以羚女士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业务,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简历附后。


何以羚女士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G楼


2、 邮政编码:200082


3、 联系电话:021-65150619


4、 传真号码:021-65623777


5、 电子信箱:heyiling@luoman.com.cn


附件:何以羚女士简历


何以羚,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于东方罗曼设计任职,曾任设计师;2011年8月至今,于罗曼股份任职,曾任投标主管,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何以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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