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山东省、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都需要办理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管从事的线办理上还是线下,只要你有经营食品相关方面行政的,就必须要办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的,由县级药品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申请部网上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许可产经营的工具、设备行政、原料等物品;
经营以下业务的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经营网店(网上销售食品、餐饮外卖等);
2、食品店、超市、综合商场、品牌食品专业店、食杂店、场内经营者、商贸企业、自动食品售货食品等;
3、食品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4、现制现服务平台售(主要针对手工食品)。
食品经营许药品可证办理流程:
1、整理好相关申请资料;
2、准备好资料后在网上流程申请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
流程3、在许可网上或窗口服务平台申请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4、现场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核意见,将有关信息山东省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
5、规定工作日后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许可证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6、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许可证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7、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网上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8、结经营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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