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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宿费报销时要防范虚开风险


近期很多小伙伴表示,接到税局的通知,公司取得的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发票是虚开的,由于税额较小,要求自查,作进项税金转出、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阳羡税苑经过了解分析后,取得虚开发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是少票多开。有的公司住宿费报销有限额,业务员为了卡限额,在实际住宿费小于限额的情况下,要求酒店按公司报销限额开具。

二是借票开具。有的酒店由于经营规模或其他原因,没有向税局申领发票,客户需要时,可能通过其他酒店开具发票。

三是恶意虚开。不排除少数公司出于少缴税款的目的,有意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酒店购买发票作为费用列支。

为了有效防范取得虚开发票的税收风险,阳羡税苑建议小伙伴们:

一是要强化企业内控,完善公司报销制度,要向公司业务人员详细解读有关税收政策法规,阐明取得虚开发票的法律后果,告诫业务员发票必须如实开具,要核对发票开具方和实际住宿酒店是否一致。

二是要保留相关的材料,如业务员到异地出差的交通费票据,尽量不用现金支付,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住宿费等,可以相互印证、有迹可查,因为不排除税局在打击虚开发票时的误伤。

政策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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