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系统安装
注意事项:若已在电脑中安装过扣缴客户端,双击安装包将提示“修复”或“卸载”。
1.2. 系统初始化
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注册。初始化注册的过程,即通过纳税人识别号从税务机关系统获取最新的企业信息,保存到本地扣缴客户端的过程。
点击安装完成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进入版本选择界面,其中【2018年】是老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8年12月及以前月份申报;【2019年】是新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9年1月及以后的申报。选择对应版本模式后进入系统注册环节。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扣缴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
系统自动从税务机关端口获取最新的当地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以及月公积金减除上限等办税基础信息。
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办税人员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注意事项:
1.登录密码的长度必须是8-20位;
2.登录密码至少是数字、英文字母、符号三种中的两种组合;
3.若忘记密码,在登录界面可通过点击【忘记密码】重置登录密码;
4.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登录密码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
注册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保存在本地电脑的,为防止重装操作系统或因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建议启用自动备份功能。
注意事项:
1.勾选“启动自动备份”,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自动备份数据;
2.勾选“自动备份前提醒”,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弹出备份提示;
3.可以自行设置备份路径,建议不要放在电脑系统盘(一般是C盘);
4.可以根据电脑硬盘大小,选择保留备份数据的份数。当系统中自动备份的数据份数到达设定份数时,会自动删除早期的备份数据。建议把需要永久保存的数据,转移到电脑其他位置;
5.进入系统后,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修改数据自动备份的相关设置。
2.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暂未开放)、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条件的纳税人,自其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次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填写说明
首页功能菜单下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显示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
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操作基本类似,只是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的数据项有所不同。下文主要描述介绍各类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采集的各类具体数据项。
注意事项:专项附加扣除采集报送功能2018年12月底开放,但不影响计算2019年1月份【综合所得申报】的税款。
2.1. 子女教育支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新增】:单个采集纳税人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导入】:下拉包括【导入文件】和【模板下载】。点击【模板下载】,下载专项附加扣除标准Excel模板,纳税人填写信息后,点击【导入文件】选择Excel模板所在的文件夹,即可将模版中的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到客户端中。
【删除】:对于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勾选进行删除。
【报送】:将报送状态为未报送的信息发送至税务机关。
【获取反馈】:勾选所有待反馈的采集信息,点击后获取税务机关反馈的专项附加信息报送结果。
【下载更新】:从税务局端下载获取纳税人通过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客户端、WEB端、APP端)采集并指定给该扣缴业务人预扣预缴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从人员信息中自动带出,要求为正常状态人员且做过自然人信息报送。
【子女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国籍】:如实填写申请扣除的纳税人子女信息。
【出生日期】:证照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自动带出;为其他类型时,自行如实填写。
【当前受教育阶段】:下拉选择“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受教育日期起】:填写受教育的起始日期,选择学前教育阶段时,填写子女年满三周岁当月日期。
【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早于受教育日期起。
【教育终止日期】:采集时非必录,不再接受学历教育时填写。
【就读国家(地区)】、【就读学校名称】: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国家(地区)和学校名称,对于学前教育阶段没有就读学校的,可填写“无”。
【本人扣除比例(%)】:可选择50%、100%。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受教育日期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扣除年度的1月)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教育终止时间,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取时间最前值。
【采集来源】:分为扣缴客户端采集、自然人端(Web/APP)自行采集和税务局端采集。
【新增】:点击则新增一行空白数据,能新增的数据行不限制。
【删除】:可选择一条或多条数据进行删除。
2.2. 继续教育支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情况:
【入学时间起】:填写学历教育入学时间。
【(预计)毕业时间】:填写预计学历教育结束时间。
【教育阶段】:下拉据实选择“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入学时间起,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扣除年度的1月)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预计)毕业时间)取时间最前值。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类型】:下拉选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发证(批准)日期】:填写证书上注明发证日期。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填写取得证书名称和证书上注明的编号。
【发证机关】:填写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机关。
【扣除有效期起】:默认为发证(批准)日期所在年度的1月。
【扣除有效期止】:默认为发证(批准)日期所在年度的12月。
2.3.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房屋坐落地址】:填写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下拉选择省、市、区、乡镇街道,具体规则与人员信息采集中的居住地址一致。
【房屋楼牌号】:填写房屋详细地址。
【证书类型】:下拉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证书号】:录入房屋证书上的编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如实选择“是”或“否”。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信息必须填写其中一项:
【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编号。
【首次还款日期】:选择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月数)】: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月数。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首次还款日期,扣除年度1月)取时间最后值,精确到年、月。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取时间最前值,精确到年、月。
2.4. 住房租金支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
【出租方类型】:下拉选择“个人”或“组织”。
【出租方姓名(单位名称)】、【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实填写出租方名称和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照类型】:出租方类型选择“个人”时必填,选择“组织”时无需填写。
【房屋坐落地址】、【房屋坐落楼牌号】:填写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下拉选择省、市、区、乡镇街道后录入详细地址。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日期起】、【租赁日期止】:填写住房租赁合同注明的租赁起止时间。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政策生效日期起所在月份,租赁日期起,扣除年度1月)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系统自动带出,(扣除有效期起所在年份的12月,租赁日期止)取时间最前值。
2.5. 赡养老人支出
本功能用于采集单位员工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写说明
【是否独生子女】:选择“是”或“否”。
【分摊方式】:下拉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是独生子女时,默认为2000元;非独生子女时,手工录入分摊金额,必须大于0且小于等于1000元。
被赡养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如实填写被赡养人身份信息。
【关系】:下拉选择“父母”、“其他”。
【出生日期】: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自动带出;其他类型时自行填写。
【扣除有效期起】:系统自动带出,((出生日期 60年)的当月,政策生效日期起月份,扣除年度1月)取时间最后值。
【扣除有效期止】:默认为扣除年度的12月。
共同赡养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如实填写共同赡养人身份信息。
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报送后,可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所得项目下进行税前申报扣除。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员工个人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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