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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保金减免金额计算(残保金减免金额如何计算)


0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丨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通俗的说没有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一笔钱,来承担社会赋予企业的责任,这笔钱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残保金是企业没有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方式。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内用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最近有很多人询问,为什么我们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之前没有要求缴纳过啊?


国家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企业之前没有缴纳大概率是因为符合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也需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丨为什么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有能力和强烈的愿望参与到社会生活、社会建设中来。而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残疾人而言更加的重要。帮助残疾人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才能更快的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


缴纳残保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督促手段,为的是能够引起企业重视能够尽可能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这是国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须缴纳残保金的初衷。


02北京市残保金如何计算

在了解残保金是什么之后,来看看北京残保金如何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依据统制字[1990]1号 文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的公式和规定就可以计算公司要缴纳的残保金,经过计算之后你会发现残保金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尤其是企业越大、人数越多,残保金的数额也就越多。


03残保金减免

企业面对数额不少的残保金怎么才能合法合规的减免呢?


很简单,企业只要雇佣足够人数残疾人就可以免缴残保金。当然这也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比如:企业需要和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为雇佣的残疾人足额缴纳各项本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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