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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差旅费”非彼“差旅费”

作者 江西才子 李晓仲

今天写起这篇文章,让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审计过一家企业,其 2018年营业收入总共300万元,但是一审计发现其账面成本中光管理费用─差旅费一项就达到270万元 ,对于这种异常情况,我立马询问企业财务原因,企业财务信誓旦旦地说道这都是企业员工正常报销的车票、住宿费发票、油票、通行费等费用,自己都是按照相应发生一律进的管理费用─差旅费,没觉得哪里有问题。于是我立马查验了相应车票、住宿费发票、油票、通行费等后附发票附件,发现有得发票的名字并不是企业员工,其相应发生在税务层面都会因其为企业无关支出而进行纳税调增,进而补提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最后我跟企业财务说明企业账面核算的差旅费应是用于核算本单位员工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而为客户报销的车费不是差旅费,属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同时为他人报销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差旅费,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借上述审计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想向广大会计朋友说明也许你公司账面上列支的此“差旅费”非彼“差旅费”!造成这种情况的发生系因差旅费用的有关凭证通常是旅客运输服务的票据、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发票等,导致企业正当的差旅活动与个人消费难以区分。从而导致很多企业历来在差旅费税前扣除方面成为充满税收风险和争议的话题。造成这一风险和误区根本原因是很多企业会计都误将企业出差补贴跟差旅费用划上等号。这里广大会计朋友可能会说,我们都知道出差补贴是出差过程中除了差旅费外的一种辛苦费,但是关于两者具体有什么区别并不明白。

这里由我给大家说明一下,出差补贴并不同于差旅费用的,差旅费用是业务人员出差途中真实发生的费用,是必须取得合规票据,报销时由企业进行审核处理的,而出差补贴是对出差人员付出辛苦的一种补贴,这种辛苦的付出可以是无形的,也可以是业务人员为了提高出差的舒服度,突破企业差旅费用规定的额度,提高交通、住宿档次的有形的东西,而企业为了鼓励员工,进行的一定标准的补助。这就是出差补贴。

在了解了企业账面列支的此“差旅费”非彼“差旅费”后,我再给广大会计朋友提示差旅费税前扣除两大风险。

第一大风险即核算时故意或因疏忽扩大了差旅费用核算范围,将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作为差旅费用核算。

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差旅过程中差旅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

2、所报销的差旅业务本身是业务招待性质的旅游行为;

3、所报销的差旅业务全部或一部分属于集体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二大风险即差旅支出多为有关人员垫付,企业以费用报销的方式取得发票,导致发票使用容易出现违规情况。

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差旅人员找发票虚列支出,其中可能包括伪造或变造的发票、虚开的发票等违规情形;

2、发票报销品名不实,例如将餐费、礼品费用开成会议费或住宿费;

3、超标费用多报少支,如差旅人员发生费用超出企业报销标准,企业只按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但全额在税前扣除。

而要规避上述两大风险,则需要广大企业财务人员在日常做账过程中注意以下四点:

一、除凭发生费用的凭证报销外,还应当有必要的佐证。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再判断差旅费用时难以和个人消费等支出区分,因此财务人员在日常审核差旅费用报销时除凭发生费用的凭证报销外,还应当有必要的佐证,以证实发生的费用确实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而且不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如企业制定的报销差旅费用的有关标准和流程的规章制度,载明出差人员、目的地、时间、事由的相关审批单和企业为本单位之外的人员报销差旅费用的备注说明。

二、将业务招待支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支出与正常差旅支出区别开来。

对于企业直接支出的差旅费用,企业财务人员需根据出行的性质判断发生的支出属于何种费用并计入有关二级科目;对于差旅人员垫付资金,而后由企业报销并取得原始凭证的,可以由差旅人员按照企业的差旅费用报销制度将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和福利费用的凭证作出区分,分类报销。

三、注意发票风险。

对于企业直接支出的差旅费用,应取得相应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对于差旅人员垫付的费用,企业财务人员在审核其传回的报销原始凭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旅客运输票据记载的出行人、出行时间和目的地应当和出差审批单相吻合;

2. 发票应在税务机关指定的网站核验真伪,对于查验为假发票或发票信息与电子底账信息不一致的,不应接收;

3. 审核发票信息发现未按规定开具,如未填纳税人识别号、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应接收;

4.对于大额的,支出明显不合理的住宿、会议服务发票,应当注意有无开错发票品名,如将餐费或购买商品费用开具为住宿服务、会议服务等品名的。

四、超出报销标准需注明报销金额。

对于差旅人员发生支出超出报销标准的,企业可以按报销标准报销,但应当在发票上注明报销部分的金额,并和支付费用的单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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