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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政策平移,税负未增未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经济观察网获悉,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保持稳定,甚至一般纳税人购买个人二手房,将可以进行抵扣,税负下降。

对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两年以上的(含2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样一个5%的增值税税率,让所有进行二手房买卖的个人都放下一颗心。二年之内的房屋转让,增值税税率从营业税的5%平移到增值税的5%。税负没有上升也没有下降,保持稳定。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个人房屋,将可以去增值税代开点,开出5%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减轻税负。

营改增的增值税政策基本平移了2015年的39号文。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5年房屋交易情况如何,可以看看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情况:2015年个人所得税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税大幅增加。财产转让所得主要是股票转和二手房房屋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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