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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家税务局网上发票查询系统(青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询)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4月17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


据悉,不动产登记费缴纳完毕后,缴费人可以在窗口领取打印的财政电子票据,或登录网上房地产网站在“网上缴费”服务中查询获取财政电子票据。经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带有电子“财政票据监制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专用章”及电子票据校验码,打印后不再加盖其他印章,其真实性可自行登录青岛市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验。


“财政电子票据的启用,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的又一便民举措,开启了变‘群众跑’为‘数据跑’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电子票据“无接触式开票取票”的特点,也有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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