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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通报房地产案件(江苏省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

中华网财经4月9日讯:日前,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税稽罚[2021]4号”显示,纳税人淮安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91320805560272071T,法人姓名陈锦石)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27.9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


淮安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淮安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公司”)被处罚事由如下:个人所得税2015年,安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发放加班费、个人报销福利等,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应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453227.35元,已代扣代缴397485.31元,少代扣代缴55742.04元。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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