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会计分录(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会计分录)

增值税抵扣联退回账务处理


答:如果对方没有认证抵扣,退回的发票只需要和第一联一起放好,加盖作废章即可.不需要做账.系统内记得要进行作废处理.


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抵扣,是不能退回发票的,如果有错误,只能你方开红字发票冲销后,重新开票给对方.


如果是未认证抵扣的,又不是当月的发票,也应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重新开票给对方.退回的发票应和第一联一起保存,加盖作废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