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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审计责任(下列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各种说法中)



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较高额:


  (1)100万元与合伙人人数的乘积(按投保时的人数计算);


  (2)5000万元。


从事非上市公司、非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较高额:


  (1)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个年度的审计业务收入;


  (2)50万元与合伙人(股东)人数的乘积(按投保时的人数计算)。





《暂行办法》根据审计业务风险程度将事务所分成两类,规定了不同的累计赔偿限额标准。对于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较高额:(1)100万元与合伙人人数的乘积(按投保时的人数计算);(2)5000万元。对于从事非上市公司、非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较高额:(1)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个年度的审计业务收入;(2)50万元与合伙人(股东)人数的乘积(按投保时的人数计算)。由于保费=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率,按照目前1.5‰-3‰左右的费率水平,事务所的实际保费支出较少。需要说明的是,《暂行办法》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是最低要求,实务中,事务所根据本所经营管理情况和发展需要,自愿投保更高额度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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