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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时冲原预交增值税会计处理(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相关规定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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