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311万人,女性人口6894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88(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8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5%;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
人口出生率跌破1%。对比最近10年的出生死亡情况:
2011年,生1604万,死957万;
2012年,生1635万,死963万;
2013年,生1640万,死969万;
2014年,生1687万,死974万;
2015年,生1655万,死975万;
2016年,生1786万,死977万;
2017年,生1723万,死986万;
2018平,生1523万,死993万;
2019年,生1465万,死998万;
2020年,生1200万,死1000万。
婴儿出生情况在2016年达到峰值(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2017年维持了一年,接下来就是婴儿出生逐年下降,过去的2021年只出生了1062万人。而死亡呈逐年缓慢递增趋势。国家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出台鼓励三胎生育的政策。
去年7月20日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等。
仅优生优育、普惠托育、降低“三育”成本方面就有40多项。同时要求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全方位帮扶,系列政策措施。
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生育需求。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现实情况主要:由于1971年开始实现计划生育,1980年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1982年将计划生育定为国策。而2016年全面放开放开二胎,到2021年鼓励三胎生育,生育的主力依然是出生80年代婴儿潮的这一代人。农村出生的人口比较多,基本上都是一家3个左右,兄弟姐妹比较多。城市里面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
而当初城市里面4个老人,生育了2个独生子女,2个独生子女成家,再生育1个独生子女,就是4-2-1。国家在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国家在2021年放开3胎政策,并在7月份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就是希望4-2-1中的2,能够生三胎,可是三座大山--房价,校外培训机构,医疗等等。
尤其是房价,国家在2021年出台严厉的调控措施,打击房价,下半年热点城市土地出让没有了以往的火爆,各大房企接个爆雷,房企为了回笼资金打折清仓卖房频频出现。
在7月份发布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曾经的新东方,学而思,高途等等,这些过度追求利益的教培机构被清理。教培机构营改非,各地也出台了校外培训指导价,大幅降低了学生的教育成本。
医疗方面:大力推行药品集采,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大幅降低用药负担。
想生生不起,主要是养不起,因为养育成本太高,增加出生人口,应对老龄化社会,是个系统工程,只能慢慢来。
历年出生人口如下:
1971年:2551万(开始实施计划生育)
1972年:2550万
1973年:2447万
1974年:2226万
1975年:2102万
1976年:1849万
1977年:1783万
1978年:1733万
1979年:1715万
1980年:1776万(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
1981年:2064万(50.60后进入结婚生育期,第三波婴儿潮)
1982年:2230万(1982年9月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
1983年:2052万
1984年:2050万
1985年:2196万
1986年:2374万
1987年:2508万
1988年:2445万
1989年:2396万
1990年:2374万
1991年:2250万
1992年:2113万
1993年:2120万
1994年:2098万(经济不景气)
1995年:2052万
1996年:2057万
1997年:2028万
1998年:1934万(亚洲金融危机)
1999年:1827万
2000年:1765万
2001年:1696万
2002年:1641万(2002年开始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3年:1594万(2003年开始,人口出生基本稳定)
2004年:1588万
2005年:1612万
2006年:1581万
2007年:1591万
2008年:1604万
2009年:1587万
2010年:1588万
2011年:1600万(双独二孩)
2012年:1635万
2013年:1640万(单独二孩)
2014年:1687万
2015年:1655万
2016年:1786万(全面二孩)
2017年:1723万
2018年:1523万
2019年:1465万
2020年: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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