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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南岸区局一所(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设立派出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原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第七税务所,原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税务所、南坪税务所、四公里税务所、花园路税务所、弹子石税务所、黄桷垭税务所、茶园税务所、长生税务所、迎龙税务所、西部新区税务所、通江大道税务所(以下简称“原设机构”),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南坪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海棠溪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花园路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铜元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弹子石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南山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天文税务所(以下简称“新设机构”)。


二、原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长生税务所、迎龙税务所撤销后,其原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长生桥税务所承接。


三、原设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设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字轨和编号。


四、原设机构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设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新设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新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19号(响水路办税厅),023-86119006;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1楼(万寿路办税厅),023-62934881;重庆市南岸区珊瑚路1号1、6单元2-2(房屋交易办税厅),023-62987019。


2.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6楼,023-62821781。


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纳税评估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10楼,023-62925033。


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地产和建筑安装等行业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5楼,023-62915700。


5.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南坪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南坪街道、南坪镇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17号,023-62602168。


6.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海棠溪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海棠溪街道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5号附5号4楼,023-62980732。


7.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花园路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花园路街道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23号南城丽居3楼,023-62980521。


8.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铜元局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西部新区、铜元局街道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23号南城丽居3楼,023-62980705。


9.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弹子石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涂山镇、鸡冠石镇、弹子石街道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4号附67号,023-62519898。


10.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南山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南山街道、龙门浩街道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136-1号,023-62462830。


1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天文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茶园新区(除经开区范围外的天文街道、长生桥镇、迎龙镇、广阳镇)、峡口镇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06号1楼,023-62497500。


END


责编:高成燕


监制: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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