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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浙江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至此,也正式结束了流转税主体税种“双税”并存的局面,确立了增值税一统江湖的地位,为增值税立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从2012年底至2017年三季度末,浙江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1383.79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实现净减税815.33亿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净减税79.38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实现净减税568.46亿元。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5.83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3.38万户,占比15.01%,小规模纳税人132.44万户,占比84.99%。


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浙江省经济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呈现出经济运行持续稳走向好、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动能不断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生产总值(GDP)达36958亿元,同比增长8.1%,好于全国;全省进出口总额1.88万亿,增长15.9%,其中出口1.43万亿,增长10.3%,占全国出口总值的12.8%;浙江制造业PMI均值为52.2%,比去年同期高2.5个百分点,月度PMI已连续13个月运行在扩张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达83%,为近几年来的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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