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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怎么写)

各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发布2020年度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告。


对于未参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警告处罚,责令于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对于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列入民政部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对于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报告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于9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亳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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