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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自治区税务局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5月26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补充录用面试(用人司局 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补充录用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西街154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考生面试当日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绿码手机截屏照片,并提供面试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后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暂不参加面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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