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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开户有结算卡吗(中国银行卡开户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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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份证再办张银行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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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当心你可能会 摊上大事!



什么是“断卡”行动?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和“两卡”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国务院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该行动实则为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断卡”行动将对全国反诈工作带来深远影响,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















自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宜春上高县公安局始终对“两卡”犯罪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露头就打。在“长风3号行动”的冲刺阶段,近两日,反诈中心持续作战,联合多警力快速开展研判打击,抓获晏某(男,34岁,上高县翰堂人)、周某(男,35岁,上高县翰堂人)、彭某(男,26岁,上高县敖阳街道人)罗某(男,17岁,上高县敖阳街道人)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两个涉“两卡”犯罪团伙。




经查: 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晏某等人明知其联系的上线要其转移的资金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了牟利,仍然窜至到广东省珠海市一宾馆将银行卡提供给上线帮其收取资金、然后利用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将犯罪所得资金快速的转移到上线指定账户,涉案金额达三十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彭某、罗某、赵某等人明知上线要其转移的资金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便自作聪明,计划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等银行卡收到钱后就取出来占为己有,以达到“黑吃黑”的目的。2022年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彭某、伙同罗某、赵某等人按照上线约好的地点来到广东省韶关市一宾馆,将罗某、赵某等人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等境外诈骗团伙将九万多元涉诈资金转入到其银行卡后,趁对方不注意逃离现场,然后迅速将九万多元从银行内取出后私分。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晏某、彭某等人因分别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他犯罪嫌疑人还在进一步追捕之中。









“断卡”断的是哪些卡?


一、手机卡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危害大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给我国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法律后果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是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还要受到严厉的金融惩戒。

















同时,再次正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打击没有尽头,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若您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请您立即拨打96110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方将严格保密,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宜春网警郑重告示


1.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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