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眉山环天东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35038825 |
2 | 项目名称 | 环天·东郡和光项目(一期)勘察 |
3 | 建设地点 | 仁寿县观寺镇回龙湾 |
4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5 | 招标采购方式 | 管委会平台公开邀请招标 |
6 | 工程概况及及规模 | 本项目拟规划建设用地约36.8亩,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项目除住宅建筑外,还有物业管理用房、垃圾用房、社区用房、商业用房及雨污水管道、绿化、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勘察招标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地质勘察及专项设计(与地勘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原始地貌测绘(10m×10m)、土壤氡浓度检测和岩土工程专项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勘察工作。岩土工程专项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深基坑支护、基坑降排水、地基处理工程、抗浮设计等工程相关的内容。 |
8 | 服务周期 | 30日历天 |
9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设计需求。 |
10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成建筑面积7万㎡及以上的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各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5、若中选,请中选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鲜章。提交时间为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若不提供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6、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阳光合作协议》。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以招标采购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
13 | ★投标报价方式 |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结合《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按照招标平台规定自行填报金额。 2、此投标报价应为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全部费用之和。 |
1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3915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 |
15 | 开标时间 | 以招标采购平台开标时间为准。 |
16 | 合同签署 | 投标人在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合同签订。 |
1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天府支行 户名:眉山环天东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2313000109100024291 备注:转款需注明是 “环天·东郡和光项目(一期)勘察履约保证金”)。 缴纳期限:中标人在收到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若7个工作日内未到账,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无息退还。 |
18 | 中标价 | 以中标人在招标采购平台中的报价为准。 |
19 | 确定中标人 | 根据招标采购平台规则,以合理低价者为中标人。 |
20 | 勘察费拨付 | 具体由合同条款约定。 |
21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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