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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银行卡开户人(本人建行卡开户行是什么)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建行河南省分行一客户被冒用信息办贷款,银行却把账算到客户头上了。


客户称从未办过该贷记卡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建行河南省分行客户赵某某名下有一张建行贷记卡,于2014发放,授信额度14000元。


但截至2019年6月,账户状态为“呆账”,余额为17052元。


而赵某某称其从未在建行河南省分行处办理信用卡,便与建行沟通要求消除征信记录,但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赵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建行河南省分行停止侵权,消除征信记录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和名誉损失费10000元及诉讼产生的必要费用6000元。


建行败诉道歉


裁判书显示,河南省分行在庭审中提交赵某某建行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一份,欲证明赵某某用其建设卡、手机银行、支付宝偿还过该信用卡。但赵某某对此不予认可,称其从未办理过建行的任何业务,建行提交的开设手机银行的照片亦非其本人。


同时,法院要求建行河南省分行提交赵某某办理银行卡和信用卡的相关资料,但建行一直未提交,称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向赵某某送达的信用卡,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应由建行河南省分行对双方之间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即应由其自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建行河南省分行消除赵某某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书面向原告赵陆萌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查),并向赵某某支付律师费2000元。


行长石永拴尴尬吗?


又说客户欠钱不还,又说客户还办了其他银行卡,结果一个证据都拿不出来,这不是让自己打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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