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
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渭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陕西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市、县级人民政官网府,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县级城市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陕西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监督部门继续办理。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事项,可以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市场直接市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人民政府部门妥善做好职责交接,及时解决人员配备、设施保障等问题,确保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得因人员不到位、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并依法进行监督。
五、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本通告,便于韩城市人民群众监督管理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特此通告。
附件: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监督行政复议
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1.渭南市司法局,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电话:工商局0913-2109226,邮编:714000。
2.韩城市司法局,地址:韩城市太史大街西段政府大院2号楼,电话:0913-5260058,邮编:715400。
3.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民主路中段22号,电话:0913-81工商局81163,邮编:714000。
4.渭南市华州区司法局,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大官网街东段政务中心,电话:0913-47266监督管理67,邮编:7141)00。
5.华阴市司法局,地址:华阴市东岳路23号政府大院2号楼3楼,电话:0913-4612434,邮编:714200。
6.潼关县司法局),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东段10号,电话:0913-3822246,邮编:714399管理局。
城市7.大荔县司韩法局,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同鑫路东段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913-322韩8022,邮编:715100。
8.澄城县司法局,地址:韩城市澄城县管理局育才东路澄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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