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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的居民楼可以注册公司吗(居民楼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吗)



宝鸡一住宅楼下开酒店 业主:油烟扰民六年 越整改越过分

宝鸡金台区阳光大厦小区的很多业主最近有些烦,他们楼下酒店餐饮部因为油烟排放不达标被要求整改,可酒店居然把新的大型油烟管道直接装在了二单元的外墙上,业主和执法部门居民楼都拦不住。


4月16日,记者来到宝鸡市金台大道上的阳光大厦小区,二单元的西侧外墙上有一根绿色油烟管道非常显眼,小区业主说,这个管道长90米,宽1米,从酒店二楼要一直通到32层楼顶上,安装时就直接在大楼外墙上钻孔固定,紧贴着业主的卧室。


业主 李女士:从2楼开始施工我们就发现这个问题举报,3月16号宝鸡市金台区执法局就已经到现场来, 勒令他们停工, 但是停工的时候才盖到7 8楼、10楼,可是现在已经到20多楼,28楼左右了,也就是说在停工期间,酒店依然在违规建设。


业宝鸡用来主们说,酒店从2013年开始营业,过去烟囱就在酒店楼顶,紧邻住户窗户排烟。经过业主投诉,又改到了地下车库然后从残联办公楼旁边排烟,烟囱和天然气管道以及大楼几乎零距离,而且没有净化处理到位就排放又被环保和城管部门叫停使用。这第三次居然没经过业同意就在外墙上打孔安装了。


业主 方先生可以:因为住在这个小区有老人有孩子,这个烟囱实在是影响小区安全,因为我看着可能是固定不是很牢固,还有存在火灾隐患。


对于业主的质疑,宝鸡阳光商务酒店的经理说,他们安装新的烟囱也是为了达标排放油烟,前期给业主做了解释沟通,只有少部分业主不理解,现在已经停工继续协商了。至于业主担心的安全、火灾隐患,肖经理认为这都是没有发生的事情,他们有防护措施没问题,而且这次施工也是有手续的。


宝鸡市阳光商务酒店 经理 肖经理吗:开工之前这个环境工程备案,在原来的环保厅工程网站上 提前要做工的程备案,他给我已经通过,就说明我准备实施的这套工程是合乎环保要求的。


对于酒店方的回答,业主们认为,这个大厦的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有酒店虽然各是独立法人企业,但实际上全是亲属一家人,有事情他们内部商量着来,完全忽略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 李先生:他刚说这个问题(安装烟囱)是征求了所有业主的同意,但是至今我们没有见到任何业主签字认可的东西,我们当时的购房合同条款写的很清楚,这个外墙面这个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所以说我们有权决定在这个上面装啥东西?咋装?都是全体业主说了算,而不是说你有没有环评手续。


记者从宝鸡市金台区城管局了解到,因为违反《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多次叫停阻拦施工,但酒店方仍在夜间偷偷施工,最后市、区城管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才彻底拦停。而且该项目的环评手续目前已经被环保部门注销,不得继续施工或者投入使用。


宝鸡一小区外墙装百米长烟囱 城管叫停后仍然继居民楼续施工

4月22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宝鸡市金台大道上的阳光大厦小区,几天前采访时,排烟管道安装到了二单元27层左右,这次再看已经超过33层楼顶,并且正在准备和二楼的厨房管道连接。业主们说,媒体采访和执法阻拦没过两天,酒店就再次开工了,这期间并没有用来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


宝鸡市阳光大厦小区业主:没有征求我意见,外墙根据合同是属于业主共用的,吗这个本身不安全,一是有火灾隐患,二是有噪音,执法局来了他就停了,执法局走了又私自偷盖了。


宝鸡市阳光大厦小区业主:把他们的工具还有设施,包括七楼的楼顶门,还有楼顶的平台门都已经贴了封条了,说他们的环保资质没有下来之前,不许再动工,我们上去看了,七楼的门还有楼顶的门上封条都没了。


记者现场联系了宝鸡市金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说,他们接到业主投诉已经联系酒店立即停工,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联合市场监管局对这个居民住宅楼下的餐饮服务项目作出处理。


宝鸡市金台区城管执法局 执法人员:《大气污染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楼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注册公司、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项目。


采访中,业主还提出一个质疑,当初开发商介绍这是和宝鸡市残联联合开发的项目,五证齐全,合同是网签备案合同,银行贷款也顺利办下来了。可购买入住已经快十年了,开发商却一直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宝鸡市阳光大厦小区业主:就是因为知道是残联的房,所以觉得特别安全,觉得啥手续肯定都是合法的,房本肯定也很快就下来了。


宝鸡市阳光大厦小区业主:契税的大修基金都交给开发商了,当时领钥匙时候交的,不交这些费用他不给发钥匙,房产证他(开发商)可以说是一年之内(办好),(现在)交房已经九年了。


记者随后从宝鸡市大修基金管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阳光大厦项目代收业主的契税和大修基金都没有存入专项账户,也没有递交任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


残联怎会成为商品房小区建设单位? 联合开发引发国有资产之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业主都提到这个项目和宝鸡市残联有关,作为政府事业单位,怎么能开发商品房小区和经营性酒店?我们接着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首先来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了解到阳光大厦项目在2007年3月立项,最初项目名称为宝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大厦),在50页的城建档案上,所有建设单位名称都是宝鸡注册公司市残疾人联合会,而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显示,该项目为32层带地下室,其中1到6层为办公用房。其结构还包括一个地上6层,地下一层的裙房。根据记者实地拍摄,这个裙房就是目前宝鸡市残联办公以及配套用房。对此,宝鸡市残联办公室主任介绍,这个项目建设较早,据他所知,残联因为资金问题无法独立建设阳光大厦,才和开发商联合开发,经过市上同意对项目作了调整。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公室主任 岳红宾:目前我们使用的这边的一到六层,那边的(酒店)六层,是划拨的(的土地),但是后面又走了招拍挂的程序,因为涉及到联合开发,对外卖,(后面)又重新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开发商交了800多万。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永鹏:产权没有明确,虽然我们用着,但是到底用多少,国有资产要明确,就要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阳光大厦开发商陕西惠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苟让科表示,两家单位联合开发是有协议的,目前因为土地手续和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双方宝鸡存在较大争议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后将完善手续争取今年内给业主办理房屋产权。对于酒店排烟管道一事,会按照要求停止施工,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经城管和环保部门审批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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