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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注销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限重大遗漏,并对流程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0号文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402,7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517,287.5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8,02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34,有限497,287.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630,568.合伙6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886,流程718.85元。上述募集宁波资金到位企业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注销伙)审验,出具了《宁波杉杉股份有普通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企业]第ZA1600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合伙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注销21年12月28日完成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金进行全额置换(截至2022年1月4日专户余额为3宁波,034,497,287.5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普通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2月1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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