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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研好进吗)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复】: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其他事项类第1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发函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


目前,公司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自2022年2月7日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实际情况,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2月14日、2月17日、2月22日公开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关注与核实,并向投资者提示了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005、2022-006、2022-008)。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规定,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2年2月25日进行了书面回函,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你公司未公开的年报信息是否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回复】:经核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年报信息未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一经收悉,公司高度关注,即刻就是否存在近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函询,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中揭示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情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证券代码:002761)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7 号),要求公司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已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与回复,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1日连续十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170.88%,累计换手率为278.59%,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证券代码:002761)自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近期,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证券代码:002761)将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核查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信、书面函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经核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年报信息未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根据前期的股票异动情况,经过自查,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2年2月21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21.21元,2022年2月7日至21日,区间涨幅为170.88%,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大。2月21日的换手率为35.42%,显著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1月17日至2月18日)平均换手率13.21%的水平,2022年2月7日至21日,区间换手率为278.5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相关估值数据,截至2022年2月21日收盘,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E建筑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0.06倍,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9.39倍,行业市净率为0.96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3.19倍,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应收款项减值风险: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一般项目工程工期都比较长,工程的完工、验收、审计决算有一定滞后期,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受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31,890,309,951.54元,应收票据为2,746,996,649.23元,合同资产为21,429,204,235.93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合计值为56,066,510,836.70元,占当期总资产比重为58.59%。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并根据审计情况,及时、充分评估并披露上述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同时,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3,622,122.33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8、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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