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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在线企业邮查帐(阳光在线邮局5858登陆查账)

" 按照我们估算,整个小区公共收益一年能够达到一千万,但物业公司公示的情况却是登陆年年亏损。" 因为不满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情况,去年 8 月,长沙市岳麓区阳光壹佰企业国际新城小区 4 名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向业主邮提供历年来公共部分5858的使用和收益及支出情况,包括所有收支合同等原始凭证。


也有业主认为,小区邮局物业登陆费足以覆盖物业支出,不存在年年要动用公共收益的情况。


二审法院:


根据判决书,长沙中院二审查明,阳光壹佰物业公司自小区建成至今一直负责小区共有部分的出租,并将所得收益用于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等事宜。案涉小区业委会尚未备案。


该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业主要求阳光壹佰物业公司公开 2004 年 7 月 16 日至今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收支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支账目明细等5858原始凭证,并供业主查阅、复印和拍照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收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关于共有部分使用及收支情况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查帐原始凭证与业主权益紧密相关,属于依法查帐应阳光当向业主公开的内容。


结合该案事实,阳光壹佰物业公司自案涉小区建成后即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查账管理,收取收益,并负责该部分收益的支出,其虽提在线交证据证明已在案涉小区公告栏中以张贴的方式公示了物业服务在线 ( 管理 邮局) 费收支明细和公共部分经营收支明细,但该明细仅简单列明各项收入及支出的数额,小区业主的知情权及监督权难以通过该表落实。阳光


长沙市中院撤销岳麓区人民法院四份一审判决,判决阳光壹佰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四名业主公开自业主签订物业合同以来的关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及邮支出企业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款凭证、银查账行交易明细等原始凭证,并允许查阅、复印和拍照。


秦先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等 30 天后前往物业公司调取相关资料,来核实物业公司之前公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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