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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公司注册有什么优惠政策(大连保税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我市水产品优惠政策加工销售及冷链物流行业


(以下简称水产冷链行业)


受到较大影响


随着疫情的控制出现了一定恢复势头


但“7.22”疫情发生以后


我市水产冷链行业再次陷入困境


对我市水产行业形象也产生公司注册影响


市各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出台了支持水产品加工销售和


冷链物流行业稳定发展的12条政策措施


围绕缓解企业负担


开辟绿色通道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四个方面


切实减轻疫情对行业造成的不利影大连响


提升大连海鲜品牌的竞争力和整体形象


12条政策措施包括↓


01


稳定就业岗位


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水产品加工销售和冷链物流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


02


鼓励吸纳就业


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水产品加工销售和冷链物流企业,按规定给予2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3


降低港口收费标准


在2019年降费基础上,对集装箱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在大连港所属集装箱码头堆存的进口冷藏重箱(危险品、冷代干除外),超过3天的库场使用费给予20%注册公司优惠。


04


降低加工贸易费用


疫什么情期间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风险担保金外,企业办理加工贸易相关业务时,原则上不征收风险担保金。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有,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05


加强金融支持


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冷链和水产行业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冷链和水产品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融资负担,普惠型小微有企业综合优惠政策融资成本较去年下降超过保税区0.5个百分点。


06


提高冷链物流查验和检测速度


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下,优化核酸检测与检疫查验流程,提供“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鼓励企业在确认舱单传输后、货物抵港前,向海关提前申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办理完成单证审核、税款缴纳等手续。进一步提升冷链物流通关信息化水平,加大推行提货单无纸化进程。


07


优化内销征税办理程序


对加工贸易内销注册公司货物,取消《内销征税联系单》办理环节。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08


优化出口退税办理效率


以出口退税网上服务中心为依托,“724小时”网上智能退税,对符合条件的水产企业,退税平均办理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开展出口退税容缺办理,全部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可暂不提交纸质材料,疫情防什么控结束后再行补报,对首次申报等特殊业务可先退税后实地核查。


09


支持广告宣传


水产品加工企业围绕自主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政策对2020年度宣传费用予以优先支持,按照不高保税区于广告宣传费用在的2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200万元。


10


支持参加展会


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参加青岛渔业博览会、上海渔博会等国内重要专业(专题)展览会、展博会等活动,推动企业发展重心向内销转移,通过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政策予以优先支持,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或租金的50%给予补贴。


11


支持研发新产品


水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新产品、增加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销售,通过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政策对2020年度委托开发费予以优先支持公司注册,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委托开发设计费在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50万元。


12


举办相关活动


举办大连国际海鲜节活动,开展参加品鉴、直播、在线销售、晚宴展演等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宣传推广大连海鲜企业和产品,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充分发挥环球资源数字外贸服务平台宣传优势,支持水产品企业入驻,开设专区推介,提升企业名牌形象。鼓励行业协会为海鲜行业发声,组织企业发布产品大连检测信息,牵头建立我市食品、海鲜品牌标准、服务平台,组团参加国内重要专业展会。


以上12条政策措施


适用于在大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正常生产经营的


水产品加工销售和冷链物流企业


在发布同时公布了每项措施的责任单位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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