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很多母公司在向其全资子公司无偿划转土地或者房无偿产时,都账务会默认自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正常来说,划拨只要是发生了不动产转移的情况,就会涉及到增值税,以及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但是母公司无偿划转土地或者房产给子公司无偿,是否属于可以免税的特殊情况呢?
相关政策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相关规定中,对于通过免交合并、分立划拨、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的企业,作出如下规定:企业如果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包全资括与实物资产相关联的负债、债权和劳动力等)子公司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自然人,那么企业无需为转让的不动产、土地等缴纳增值税。
因此,免征增值税的关键是看企业在划转土地或者不动产免交时,是否将与不动产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等一并转让出去,而不是看企业在划转土地、不动产时是否是无偿的。如果是不处理满足免征增全资值税增值税的条件,那么即使是无偿划转,也会被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增值税。
无偿划转资产后,如何缴纳增值税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无偿处理划转不动产、土地的情况,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规定,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在确定划转资产的销售额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 计算资产的子公司组成计税价格,并按照其资产组成计税价格来确定销售额。
- 和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平均价格来确定其销售额。
- 和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服务、无形资产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平均价格来确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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