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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信息咨询公司(信息咨询公司怎么收费)


李女士表示,杨老师告知咨询公司其报名费可分十二期偿还,且无利息与服务费。“先交了907元的报名费,然后拉进一个群,专门办理贷款的老师让我下载视频会议,线上进行办理,办理期间非常快。”李女士回忆表示,起初以为学费是分期支付,后来才知道是贷款。扣除此前缴纳的907元报名费,李女士剩余8167元费用通过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办理了账期为12个月的贷款分期。


贷款后银行将贷款本金下放给了对方,李女士收到一收费张发票。“看到发票与合同时才发现票据开的是深圳以学教育,”李女士表示,杨老师对此解释称机构来支撑更好地服务。李女士表示,其家人对此情况存疑,便向西安电大直属五分校核实双方合作情形。“他们(西安电大)表示与该机构没有合作。”李女士表示。


从申诉问题角度来看,消费者反映暴力催收、骚扰第三方联系人方面情况有16条,指向11家企业。包括深圳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宝宝分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乐、微众银行、、佰仟金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信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有分期、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我来数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其中,深圳即有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即深圳有分期被反应暴力催收问题数量最高,为4条;分期乐、微众银行旗下微粒贷、招联消金则各有2条。


记者注意到,多数消费者所反映暴力催收问题中,还包括催收人员向借款人家人、朋友、同事等进行表现催收,而产生的个人名誉权受侵犯的申诉。


而在高额担保费、平台信息服务费等其他收费项目推高借贷成本的问题方面,共有23条留言指向14家机构。


一位消费者表示,其在2019年8月通过一网贷平台申请了一笔贷款,本金信息24万,分36个月偿还。后来发现,每期还款近1.1万元的费用中,7500元为本息,此外包括1917.6元的服务费、1568.6元保险费,及15.84元担保费。该消费者表示,每期还款费用中,有30%的还款金额为额外费用。


该消费者表示,贷款时,该网贷平台融资担保的销售人员并未向其介绍这些收费项目,且合同说明该笔贷款年化利率为7.6%,但实际贷款利收费率达到50%。


南都记者通过贷款计算器得出,前述消费者该笔贷款中,实际贷款成本为年化利率35.9%。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前述注明年化利率为7.6%的贷款合同,是该笔贷款的资金提供方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借人与消费者签署的借款合同。


涉及该网贷平台的9条消费反映中,8条均为对公司贷款产品中包含的高额平台服务费、保险费方面的申诉。


此外,涉及贷款综合成本高企申诉的主体好包括深圳市小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小赢卡贷、58金融、小象优品APP、即有分期、我来数科、深圳市广盛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微享加)、深圳萨摩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省呗)等。


业内解读


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三方关系何解?


即便互联网贷款简化了流程,但消费者与出借人之间的关系并未改变,相关合同一经签署,法律关系即明晰。业内专家表示,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前,应多注意自身需承担的责任。


宝生村镇银行方面向南都记者介绍,银行与李女士的贷款是消费场景下的信贷分期业务,双方签署了合同。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受托支付李女士申请的消费贷款。对于教育机构产生纠纷的情形将纳入合作商户考核指标。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表示,在消费者、培训机构、金融机构三者关系中怎么,信贷服务是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合同单独成立,法律关系相对清晰。金融机构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不意味着金融机构应就培训机构的资质对消费者负责。


场景分期纠纷中,董希淼进一步分析表示,若问题出现在培训机构等场景方,本质上不是金融服务方面的问题。相反,金融机构可能也是受害者。消费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责任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同时,金融机构在选择场景合作方的时候,应更加审慎。如果培训等细分领域发展不规范,那么金融机构应减少合作。这也是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


如何认识贷款多头收费及暴力催收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暴力催收是近几年借贷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司法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对此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出台相关监管规范。


2020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注册法》,要求银行以及银行合作的催收机构,要求不得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清收。在2021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对此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描述,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联系第三人不得透露债务人的详细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额,可询问债务人的联系信息,或请其代为转告债务人与银行联系。当第三人明确愿意为债务人偿还欠款时,可视情况提供还款所需必要信息;当第三人明确要求不得联系时,经确认其为无关第三人,则催收人员应限制后续联系行为。


于百程表示,因此,如果消费者遭遇上述违规的被催收行为,可以向怎么涉及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对于多头收费问题,于百程表示,在互联网贷款中,贷款合作平台的收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除外。合作机构属于银行的服务方,应向银行收取服务费,而不是直接向借款人收费。


部门说法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


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


3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


银保监会指出,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深圳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对此,注册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同时,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咨询公司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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